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司法的实际情况,去看守所探监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如果是未决犯,家属是探视不到的,只能通过委托律师来会见,了解在押人员的情况。如果是已经判刑后,现在关押在看守所,直系亲属是可以探视的,带户口和身份证,这两样缺一不可,因为规定只有直系亲属才可以探监,要用户口本证明是直系亲属,这样证件齐全方便及时的探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三十五条 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看守所是否能探视分两种情况:一是涉嫌犯罪刚被拘留还未判刑或者判刑后未移送监狱的,家属是不能会见的,只有律师可以会见。二是刑期届满仍关押在看守所的已经判决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直系亲属可以根据看守所规定的时间去会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1种观点: 一、怎么申请去看守所探视1、申请看守所探视的流程如下:(1)一般情况下监狱没有探视期或者要在非探视期探视,可以向所在监狱或者看守所递交探望的申请;(2)监狱同意后与监狱方面进行协商安排好探望时间;(3)探望犯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二、去看守所探监的注意事项1、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2、要求在探监时出示身分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3、只有在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4、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5、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虽然可以探视,但一月不能超过三次;6、从外面送东西或送钱给犯人是可以的,但东西必须是看守所下属商店购买的或者经过检查可以递送才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涉嫌犯罪刚被拘留还未判刑或者判刑后未移送监狱的,家属是不能会见的,只有律师可以会见。第二种情况,刑期届满仍关押在看守所的已经判决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直系亲属可以根据看守所规定的时间去会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探监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主体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的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是,现在全国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进行探监,因为探监可以为监狱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二、证件条件。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1.身分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现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种证明。三.时间条件。这一条件规定只有的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但现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1种观点: 一、去看守所探监会收费吗1、根据司法的实际情况,去看守所探监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如果是未决犯,家属是探视不到的,只能通过委托律师来会见,了解在押人员的情况。如果是已经判刑后,现在关押在看守所,直系亲属是可以探视的,带户口和身份证,这两样缺一不可,因为规定只有直系亲属才可以探监,要用户口本证明是直系亲属,这样证件齐全方便及时的探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二、探监的流程是什么探监须符合以下条件:1、主体条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2、证件条件。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身分证件,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3、时间条件。这一条件规定只有的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但现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
第2种观点: 探监指去监狱探望服刑的人。去看守所探监是不收费的,在押人员的伙食费一般也是不收的。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给养经费的主要渠道有三个:一是政府专项财政拨款。这是在押人员伙食给养经费的最主要来源。二是看守所自筹经费补贴。三是在押人员或其家属承担。这种伙食费用承担方式主要表现在:为改善因经费不足致使在押人员伙食水平偏低问题,各看守所定期或每天制作出售一些膳食供在押人员自费选购。【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根据《监狱法》第40条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需要会见的罪犯,在每月发信时提出会见的要求,中队干警随信寄发《会见通知书》,会见对象按照规定的日期前来监狱会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看守所是否能探视分两种情况:一是涉嫌犯罪刚被拘留还未判刑或者判刑后未移送监狱的,家属是不能会见的,只有律师可以会见。二是刑期届满仍关押在看守所的已经判决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直系亲属可以根据看守所规定的时间去会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1种观点: 看守所是需要交生活费的。但看守所必须要保证被羁押人员的基本生活,应当提供衣物。看守所在关押犯罪嫌疑人时要保证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生活,应当提供衣物和食物。犯罪嫌疑人家属是可以给犯罪嫌疑送生活用品的,这些物品由看守人员检查没有问题后,进行登记然后会交到嫌疑人手中,如果是现金需要交到看守人员手中进行保管,嫌疑人需要用时可进行支配。如果不符合要求的物品在登记后便会退还给家属带走,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期间所用的生活必需品和其他物品是需要花钱购买的。人犯在羁押期间的伙食按规定标准供应,禁止克扣、挪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四条人犯应当自备衣服、被褥。确实不能自备的,由看守所提供。第二十五条人犯每日应当有必要的睡眠时间和一至两小时的室外活动。看守所应当建立人犯的防疫和清洁卫生制度。第二十六条看守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人犯患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罪犯的亲属、监护人去看守所探监是不收费的,在押人员的伙食费一般也是不收的。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法律依据:
第3种观点: 守所一个月交多少生活费取决与看守所所在地区,500~1000不等,不同地区的看守所标准不同。看守所是羁押贪污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一年以下,不便送往监狱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看守所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进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看守所的职责如下:1、对在押人员有实行看管、教育、押解、组织劳动、生活及卫生管理、检查携带物品、查阅来往信件、监视接见等权利;2、对在押人员违反监规的,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反省。以图谋行凶、逃跑、自杀等严重影响监所安全的在押人员有权加_械具;3、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实行人的法定羁押期限即将到期而案件未审理终结的,有权通知办案机关迅速审结;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有权将情况报告人民检察院;4、在执行职务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有刑讯逼供或其他违法行为时,有权当面制止,并直接向有关机关和检察院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二条 监室应当通风、采光,能够防潮、防暑、防寒。看守所对监房应当经常检查,及时维修,防止火灾和其他自然灾害。被羁押人犯的居住面积,应当不影响其日常生活。第二十六条 看守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人犯患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