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起草负权;
2.部门工作计划的制定及执行权;
3.对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隐患负有责令整改权;
4.对公司所有综合性、专题性会议予有监督、跟进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的权利;
5.有权监督检查各各部门日常制度的执行,并对违反制度的个人或员工作出处罚;
6.对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有行政处罚权,对经理级以上人员有建议处罚权;
7.对直接下属人员有考核权、指导权、分配权、奖惩权、任用权、解聘权;
8.对低值易耗品、办公设备采购的计划权、审查权;
9.对公司行政类相关文件的审查权;
10.部门费用的审批决定权和其它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的费用审批权;
11.总经理赋予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