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五保户是指农村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经济来源,没有赡养(对老年人)扶养(对未成年)义务人,或有但力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国家对其的帮助是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
法律客观: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第三条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乡、民族乡、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